阿福是先生抱回来的,先生的一个朋友送的。
先生的朋友是个极爱狗的人,前后总养了十来只狗吧。但先生的朋友是做工程的,常在外面跑,只好把狗留给太太去伺弄。很可惜他的太太没有她先生的嗜好,是个不喜欢养狗的人,于是先生的朋友把狗一只只买来,又被太太一只只送了出去,家中屋顶花园为狗搭建的十几平方米的房子,真正是狗旅馆了。
听说我喜欢狗,先生的朋友大喜。一日,先生正在上班,朋友来电话让马上去楼下。到了一看,这位仁兄怀里揣着条小狗,手里提着狗笼、狗粮以及饮水器等物件。见先生来,将狗和东西递过,自己一溜烟地走了,先生连推脱之词都没来得及说。
那天是公元2001年11月23日。
先生只好提前下班,把小狗揣在怀里带回了家。小家伙晕车,吐了先生一身的秽物。进了门,顾不上注意先生弄脏了的西装,只管伸手将小家伙抱了过来。小家伙一声不吭,一双黑亮的小眼睛瞪着人看,看得人心里发慌。就想,怎么才能把这么个小东西养大呢?
先生在一旁说,别光顾了看,他的衣服也弄脏了。
这才觉得手心粘乎乎的。小家伙穿了件红色的小衣服,领口一带沾满了呕吐物。一边给他脱衣服一边问先生,是公的还是母的?
先生说,公的。
又问,可以给他洗澡吗?
先生说,现在还不行,说要熟悉环境后,等个三五天吧。
便用热水给小家伙擦了身子,小家伙还是一声不吭。对先生说,脏衣服洗了,没有干净的给 他穿,不要紧吗?
先生说,应该没关系吧,人家的狗都不穿衣服呢。
想想,又问先生,给他吃什么?
先生说,说原来的主人给他吃的猪肝拌饭,如果能换成狗粮最好。
我说,试试吧。
试的结果是,小家伙拒绝吃狗粮。可家里没有猪肝,只有剁了根火腿肠喂他。
吃罢晚饭,将小家伙抱到沙发上玩,问先生,给他取个什么名字?
先生说,要洋名还是要中国名?
我说,当然要中国名字。
说了十几个,都不满意。想来想去,想起在国外时一个朋友的狗叫阿福,便对先生说,就叫阿福吧。先生想想,同意了。
睡觉前,将阿福放进狗笼的棉垫上,提到卧室放到床头,对先生说,他今天头回离开他妈妈,说不定晚上会叫的。先生说,那怎么办?我说,只有让他闹一夜了。要不,放卫生间去?
先生说,算了,就放这儿吧。
本来是准备好被吵一夜的,谁想阿福仍然一声不吭。他这么老实倒让我睡不踏实了,频频醒来拧开台灯看他。每回看,阿福都未睡,睁着眼怯生生地看着我们。
第二日,先生上班去了,阿福却在窝里蒙头大睡。叫他,睁开眼看看,又睡了过去,全没了头日的精神。以为是饿了,赶紧买了猪肝回来,谁想他只闻闻,连嘴都懒得张。我一下慌了,阿福这是怎么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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